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管社会组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6-16

各有关省管社会组织:

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,根据民政部《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》和《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组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的通知(鲁民202531号)规定要求,现就2025年度省管社会组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抽查时间

2025年5-10月。

二、抽查对象

本次共抽查社会组织123家,其中社会团体52家,民办非企业单位62家,慈善组织(基金会)9家。

三、抽查内容

(一)负责人管理情况。落实社会组织负责人任期、任职资格条件、任职回避、备案等制度情况;落实负责人选任、公示、履职、管理、监督、退出等制度情况;建立和落实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、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情况;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、违规取酬情况。

(二)业务活动开展情况。社会组织依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、信息公开情况;社会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开展合作活动及关联交易情况;社会组织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和开展讲座、讲坛、论坛、年会、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评比达标表彰、职业资格认定等活动情况;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活动收取费用及费用公示、费用管理使用情况,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强制收费、违规收费、只收费不服务等情况;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情况。

(三)财务管理情况。社会组织及其分支(代表)机构设置财务机构、配备专业财务工作人员情况;社会组织建立财务管理制度、设立银行账户及备案情况;社会组织将财务收支纳入法定账户管理、对外投资、接受捐赠资助、收支审批、票据使用管理情况;社会团体按规定收取会费、会费管理使用情况;社会组织向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、理事会、监事(监事会)报告财务收支情况。

(四)内部治理情况。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情况;将党的建设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情况;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人员“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”情况;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情况;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、理事会、监事(监事会)及民主议事、会员管理、按期换届、履行变更手续情况;依法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(代表)机构及日常运行管理情况;建立和落实社会组织证书、印章、档案、文件、人事、资产、财务、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情况。

四、抽查方法

抽查主要采取进驻现场、听取介绍、收集资料、查阅制度等方式,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,盘点实物,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等方法进行。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根据检查内容和工作需要,开展现场检查,或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专项审计

五、有关要求

对社会组织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是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。请各省管社会组织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,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检查和审计工作。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检查和审计工作的,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《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处理。


 

 

 

 

 


编辑: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